辨認文件
核對發件機關、課稅年度、金額及要求理由。異常通知、徵收繳款通知與稅款核定通知並不相同,各有功能及規則。
核對同一期間資料
收集申報表、提交收據、付款憑證及機關過往答覆。如有中介,亦索取其代收通知。另一年度的付款未必能解決本次指出的差額。
虛構例子
系統未把付款配對至正確申報表。收據有助釐清,但須先核對稅目代碼、期間和金額,才判斷要求是否有誤。
核查後再決定
資料不一致時,與專業人士評估如何求助或申請更正。如確認須付款,查明支付方式及條件。不要套用另一類文件指引所列期限或減免。
保護案件資料
保存完整檔案及收取證據。不要點擊意外訊息中的可疑連結,應從機關官方網站進入稅務服務。及時請人核實本文件適用的期限。
